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兴业银行(601166,SH)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引来广泛关注。

 

近年来,兴业银行业绩表现实属不差,新一届的管理层也刚到位,出现被监管部门通报的情况,让新一届管理层意识到了未来工作的难度。

 

同时,兴业银行也立即对《通报》进行了回应。但《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除了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需持续推进外,兴业银行内控合规问题也亟待解决。

 

全球银行排名上升

 

6月28日,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发布2021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基于一级资本)显示,中国共有144家银行上榜。

 

在上榜的中国的银行中,兴业银行在2021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基于一级资本)中由去年的第21位上升至第19位,在综合表现榜单上从去年的第4位上升到第2位,并在增长规模一项上高居榜首。

 

财报显示,2020年,兴业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031.37亿元,同比增长12.04%,实现归属净利润666.26亿元,同比增长1.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2%,同比下降1.40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0.90%,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24.16%,同比下降1.87 个百分点。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从季度上来看,兴业银行各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2.58亿元、497.59亿元、517.66亿元、513.54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209.85亿元、116.05亿元、192.85亿元、147.51亿元。

 

对于业绩的增长,兴业银行归功于生息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负债成本有效管控,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速。

 

从经营层面来看,兴业银行围绕“商行+投行”战略调整业务布局,形成更加合理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实现表内结构优化,表外增量发展。坚持做精表内,强化资产组合管理、负债结构管理,总资产、总负债双双实现两位数增长。

 

其中,贷款增长15.23%至3.97万亿元,增量、增幅均保持同类型银行前列,占总资产的比重上升2.08个百分点至50.24%;存款增长7.55%至4.04万亿,占总负债比重至55.62%,法定利率存款较上年末增长12.64%至3.70万亿元。通过择机调整负债期限结构,成本显著下降,带动净息差同比提升11个BP,流动性指标全面满足监管要求。

 

另外,兴业银行大力做强表外,投行端,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承销保持全市场第一位,境外债、金融债承销取得突破,权益投资稳步前进,兴财资朋友圈初具规模,对公融资表外增量超越表内;财富端,资管能力保持领先,“全集团+全市场”产品货架不断完善,“零售+企金+同业”全渠道销售能力不断增强,投行和金融市场相关手续费收入稳健增长。

 

最新一季报显示,2021年一季度,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79936.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402.57亿元,较期初增长4.01%;客户贷款余额 41755.46亿元,较期初增长5.29%;客户存款余额40743.39亿元,较期初增长0.78%。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6.63亿元,同比增长1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53亿元,同比增长13.67%。

 

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1.93亿元,较期初减少 4.63亿元,不良贷款率1.18%,较期初下降0.0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47.52%,较期初提升28.69个百分点。

 

消费者保护有序推进

 

尽管业绩有不错的表现,但《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兴业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引来网友的关注。

 

通报显示,兴业银行消保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6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一是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默认勾选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二是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三是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四是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五是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率均高于一般人身意外险的数倍,涉及6205笔,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六是通过预收保费、超基准费率收取保费等,为保险公司和本行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于上述问题,7月7日,兴业银行回应称:对银保监会消保局现场检查发现的我行在消保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行高度重视,在去年底监管现场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针对存在问题逐项、逐级列明整改清单和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从快从实推进整改。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个别尚未完成的项目正按整改计划有序推进。

 

《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兴业银行的投诉量在银保监会公布的消费者投诉情况中却是“名列前茅”的。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2959件。兴业银行3468件,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量的10.89%。

 

《2020年第三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3370件,兴业银行3496件,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9.3%。

 

《2020年第二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0年第二季度,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2302件。兴业银行3793件,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13.2%,居于当期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的第三名。

 

同时,《商讯·公司金融》在投诉平台上发现兴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整改。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如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消费者对于“随兴分”备用金业务的投诉称,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利用电话营销误导客户办理“随兴分”备用金业务。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每月收取高额手续费,且出现办理容易取消难的问题。还有多位消费者反映称,兴业银行存在暴利催收的情况。

 

兴业银行消保问题引关注,内控风险犹存

 

与此同时,近期,在投诉平台还出现了大量对于兴业银行代收业务的投诉。消费者投诉称,兴业银行私自为持卡人绑定招联金融APP代收协议的相关投诉。

 

对于兴业银行居高不下的投诉量及消费者的投诉内容,《商讯·公司金融》函至兴业银行,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内控问题不断

 

除了对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侵害,兴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还存在内控合规问题。

 

据《商讯·公司金融》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18个月内,兴业银行共收到73张罚单,合计被罚金额(不包括相关责任人被罚金额)5420.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23.69万元。其中,34张罚单涉及41位相关责任人。

 

近期,银保监会披露了兴业银行4家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投资等其他领域被罚款110万元。楼花仙、杨国强、张晓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因办理信用证业务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兴业银行宜昌分行被罚款25万元;覃黎、徐蓉、姜学军被分别予以警告。

 

另外,两张罚单被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和乌鲁木齐分行拿下。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因贷后管理未尽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30万元。田菲菲负直接管理责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监控被罚款30万元。李艳对负直接管理责任。

 

除此之外,在73张罚单中还有多张是因为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产贷款审核不严等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

 

如,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显示,兴业银行福州仓山万达支行因违规发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被福建监管局处罚20万。

 

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显示,兴业银行宿迁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放款审核不严格,部分贷款资金回流企业集团有关账户被宿迁监管分局处罚30万元。责任人徐栋对兴业银行宿迁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放款审核不严格,部分贷款资金回流企业集团有关账户负直接管理责任。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兴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因贷前调查严重失职,违反受托支付规定以贷转存;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等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被四川监管局处罚50万元。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26号显示,兴业银行常州分行因误导客户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保费、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被常州监管分局处罚40万元。相关责任人胡琰对兴业银行常州分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负直接责任。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66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因发放虚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被湖北监管局处以50万罚款。

 

另外,兴业银行还曾因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5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银罚字〔2020〕35号)没收违法所得1087.51万元,并处1382.4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超2300万元。

 

同时,还有三名高管因此事被罚。陈云生(时任兴业银行零售银行总部银行卡与渠道部总经理助理)、陈鼎东(时任兴业银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被处罚。

 

除了总行被罚,人民银行福州中支还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出罚单,该分行因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被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并处50万元罚款。责任人钟磊〔时任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对该违规项目负有责任。

 

兴业银行存在的这些问题,让投资者不得不质疑其内控管理是存在漏洞,还是一直都存在“明知故犯”的情况?

本文来源: 商讯杂志社 文章作者: 李康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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