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尽职,民丰县农信联社被罚3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民丰县农信联社”)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贷后管理不尽职,民丰县农信联社被罚3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监罚决字〔20243

被处罚当事人

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后管理不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田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226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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