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控管理不到位”等,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阳舜丰村镇银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等,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赵培杰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华继昌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廊金罚决字〔2024〕4号)

因“内控管理不到位”等,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金罚决字〔20244

被处罚当事人

一、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赵培杰

三、华继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内控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处罚款25万元;

二、给予赵培杰警告、罚款5万元;

三、给予华继昌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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