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青岛、西安、武汉、杭州等地纳入综合改革试验范围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撰文指出,要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纳入示范工程的企业要自加压力、主动作为,率先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明确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重点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动态调整充实“双百企业”名单,保持“一池活水”,推动更多企业制定实施个性化、差异化综合改革方案。在深入推进上海、深圳、沈阳三地综合改革试验的基础上,配合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将青岛、西安、武汉、杭州等地纳入综合改革试验范围。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力度推进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若干措施落实落地。深化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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