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开出21张罚单

  1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就多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简称《行政处罚》),并更新了21条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显示,近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1.995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24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同时,对两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工商银行因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2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470万元。邮储银行则因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2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550万元,该行两名责任人员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

  针对长城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16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69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针对其另一附属机构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同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行政处罚》称,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桑自国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关机关另案处理。

  《行政处罚》发出后,国家开发银行在其官网回应称,将坚决接受处罚,认真落实相关监管意见,已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系列整改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行政处罚》最后提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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