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昆明盘龙兴福村镇行被罚6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昆明盘龙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盘龙兴福村镇行”)因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贷款最终形成损失等,被罚6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17号)

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昆明盘龙兴福村镇行被罚6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4〕17

被处罚当事人

昆明盘龙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贷款最终形成损失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6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2月18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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