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被罚4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被罚40万元;时任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客户经理肖静,被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4〕2号)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被罚4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二、肖静(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客户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肖静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22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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