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等,中国华融深圳市分公司被罚7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深圳市分公司”)因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被罚款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等,中国华融深圳市分公司被罚70万元_财经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金罚决字〔2024〕5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7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2日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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