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剑指基金销售违规顽疾 两家公募一家银行中枪

  2020年是公募基金的超级大年,年内新发基金已超3万亿元,刷新了公募基金22年来的历史纪录。在市场火爆的背后,基金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亦层出不穷。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了一份深圳证监局在今年12月份下达的监管通报。通报显示,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其中包括两家基金公司和一家银行。

  “上述基金宣传推介违规行为反映出相关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相关法规、监管要求重视不够,基金宣传推介环节合规意识淡漠。”深圳证监局在通报中提及。

  夸大、片面宣传收益率

  从监管通报来看,两家基金公司都涉及违规宣传。通报中指出,A基金公司宣传推介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宣传推介材料中多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取自银河证券而非基金定期报告,也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二是该基金公司销售人员擅自修改经公司审核的宣传推介材料,增加“确保组合净值不跌破0.95,力争最大回撤不超过10%”的预测基金证券投资业绩的违规表述;向销售机构工作人员电话提供“预计一日售罄”“成立以来平均每12天创一次新高”等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片面宣传基金的宣传用语。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A基金公司釆取了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釆取了监管谈话、暂停履行职务的行政监管措施。

  和A公司同样,B公司的违规问题也是出现在宣传推介材料上。通报中指出,B基金公司电子商务部未经合规部门审查自行在支付宝财富号发布宣传推介材料,该宣传推介材料载有“收益目标:任一时间买入并持有90天,正收益概率100%”“收益目标:任一时间买入并持有60天,正收益概率100%”等内容。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内容以“收益目标”的形式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以“正收益概率100%”夸大宣传基金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违反了《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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