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遭罚 万达电影重组“放倒”知名创投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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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达电影重组的一起内幕交易案,“放倒”了创投机构的专业选手。北京证监局日前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知名投资机构弘毅投资的时任投资总监曾某因内幕交易,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曾某在全程参与万达电影重组项目投资并获悉内幕信息后,与妻子张某在内幕消息敏感期内大笔买入万达电影股票。张某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期间,累计买入万达电影82700股,成交金额465.7万元。在近1年半的停牌期后,万达电影复牌大跌,直至案发,曾某二人也没能找到卖出的机会。截至调查日,张某账面亏损78.62万元。最终,曾某受到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公开信息显示,弘毅投资成立于2003年,是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的专业公司。目前,公司管理资金总规模超过800亿元,被投企业资产总价值2.9万亿元。并且,弘毅投资是最早进入影视文化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之一,迄今为止投资了尚世影业、STX娱乐、柠萌影业、优扬传媒等项目。此次内幕交易的主人公,正是弘毅投资时任投资总监曾某,作为弘创投资投资万达影视项目的团队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弘创投资对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减资等。

  本案中,内幕信息敏感期成为曾某重要的申辩理由。行政处罚书披露,曾某认为,万达影视剥离传奇影业是公开信息,并非本案内幕信息。本案涉及的内幕信息应为“万达电影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应不早于2017年6月19日。因此,其妻子张某购入股票的时间并不在敏感期。

  曾某如此辩解,与万达电影堪称“马拉松”的重组有着密切关系。2016年2月,万达电影因“拟筹划收购事项”停牌,并在5月推出了重组计划,即万达电影以372.04亿元价格收购万达影视100%的股权。然而,当年8月初,万达电影宣布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原因在于万达影视中的美国传奇影业可能涉及中美两地电影制作,需要提前剥离。

  正是此时,曾某的团队开始介入。2017年2月,万达影视启动美国传奇影业的剥离。经过一系列操作,当年4月万达影视完成定向减资后,包括弘创投资在内的15名投资者共计持有万达影视30.28%的股权。剥离美国传奇影业,部分投资者退出后,万达影视与万达电影的重组再次重启。当年7月4日,万达电影宣布停牌,当月11日,万达电影公告称,其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复盘整个重组过程可以发现,剥离美国传奇影业显然是完成此次重组的必要前提。因此,北京证监局将内幕信息敏感期起始点定为2017年2月13日,并对曾某的申辩不予采纳。

  公开简历显示,曾某任弘毅投资PE投资部投资总监,2010年加入弘毅投资,任职超过9年。今年5月,在巨人网络监事会换届中,股东弘毅创领提名曾某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彼时公告显示,曾某“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罗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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