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上海、杭州新政后 成都住建局发文严打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中华网财经1月28日讯:成都市住建局1月27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的通告》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恶意扰乱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行为“零容忍”。

通告指出,成都市个别小区业主成立房价沟通群扬言抱团涨价,涉嫌恶意炒作二手房价格,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带来不良社会影响。1月25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网信办对涉嫌组建微信群鼓动集体涨价、恶意炒作房价的当事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及时整改。

成都市住建局就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交易违规行为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调控政策、加价销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成住建发〔2020〕148号)规定,予以信用记减分处理。

二、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恶意炒作房价或代理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房屋、对外发布尚未交付或暂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的租售信息、发布虚假房源(含房价)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规定,取消其网签权限,并对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信用记减分、列入行业“黑名单”等处理。

三、对涉房网络平台及自媒体账号涉嫌恶意炒作房价上涨、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将按照《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网信、住建等部门进行及时约谈并对外通报。

四、对个人存在涉嫌组织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住建部门暂缓受理其相关二手房网签手续。

五、对涉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个人,其违法违规证据线索将及时移交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成都市住建局表示,目前,成都市二手房价格总体平稳,市场供应充足,请广大购房者理性购房,共同维护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散布虚假房源信息、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可向市、区(市)县住建部门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继深圳、上海后,1月27日上午,杭州发布楼市新政。

1月19日,深圳最先发布楼市调控补丁,紧接着1月23日晚,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要求房企和房产经纪机构会同商业银行验明“购房人的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等,更进一步明确违规者将3年禁购。

1月21日,上海出台10条调控政策,堵死了通过假离婚买房,明确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1月25日,上海将法拍房也纳入限购之列。

1月27日上午,杭州发布楼市新政。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27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限购、限售、税收调节等方面加码调控。其中明确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同时,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散水)

(责任编辑:冉笑宇 )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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