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后仍有房东跳价!上海法拍房政策堵漏来了:4家法院公告限购细则

  导读:法拍房政策堵漏。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唐韶葵

  编 辑丨李清宇

  图 / 图虫

  想通过法拍房“捡漏”、投机的人将被关上这一扇门。继1月22日,上海调控新规出台的第二天,上海法院暂缓法拍房在部分拍卖平台“上架”之后,1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静安区、闵行区、普陀区等4家法院,已分别对即将进入拍卖程序的房屋标的发布拍卖公告,规定了新的司法拍卖房相关交易规则,明确法拍房需要纳入限购范围。

  投机“法拍房”没戏了

  在上述四家法院的拍卖公告中,“特别提醒”一栏明确规定了三项要求: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上海其他家法院有的仍未在拍卖公告里标明限购细则,有的则还没有新的法拍房入市。

  据上海中原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反映,法拍房市场占比只有1%-2%,但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由于此前法拍房不限购,也吸引了不少投机客户,有的法拍房最终成交价甚至比市场价还高。法拍房限购,也表明了上海稳市场、严管炒作的政策导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从法院公告的“特别提醒”来看,明确了4点内容,其中有3点内容值得关注:竞买人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

  上海住宅供不应求,客观商业导致一些优质的法拍房炒作的现象。此次上海部分法院修改法拍房竞买规则,有政策“补漏”意味。严跃进认为,法拍房的交易性价比会因此下降,政策形成威慑性,有助于后续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规范住房交易秩序。换言之,法拍房的投机难度加大了。

  市场情绪待抚平,仍有投资客“跳价”

  然而,上海调控新政出台后,过往房东“跳价”、买家“抢房”的市场情绪短时间内仍未能平复。1月21日之后,炒房客虽然急于抛售,但大部分都会“跳价”10-20万元/套。中介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这部分房源去化“还行”。

  新政出台第二天,次新房房东跳价最明显。位于嘉定区安亭镇绿地一住宅项目,在新政出台后有不少房东想以更名方式脱手房源,其中一套92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叫价323万,相比新政出台前的313万元,涨了10万。一名中介人员透露,房东手里的合同价格是290万元。

  尽管新政对满2未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设置了较高的增值税,但现实是,一手房摇号难,不少买不到房的刚需客户被推向了二手房与一手更名房市场。“嘉定区基本没有一手楼盘了,一开出来就清盘,加上轨交沿线房源稀缺,房东都抱团涨价。”一名中介人员说。

  对此,卢文曦指出,上海市场不是缺房子,二手房每周挂牌量还是稳定在1万套左右的。但是目前市场情绪不好,买卖双方都很容易失控。“大家对市场预期太高了,(中介、客户)都会想办法寻求其他通道(买房),从法拍房限购可以看出,上海以后会逐渐以政策“围追堵截”的形式规范市场”。

  本期编辑 陈思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和讯名家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下一篇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CBD地区聚集了大量的经济规模和工作、居住人口,交通压力巨大,现有的几条轨道交通线路无论从运能还是运力方面在交通高峰期已经达到了极致,几无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