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查“经营贷”入楼市,广州要求提前还款,台州开出89万元罚单

长期以来,由于针对小微企业的“经营贷”利率比房贷更低,审批快要求低,时有流入楼市的情况发生。近日,多地严查“经营贷”入楼市情况,目前已陆续传出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银行正在自查。

3月9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多家银行证实,广州地区正在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向楼市的情况,并将提前还款作为对违规导致消费贷、经营贷流向楼市的借款人的惩戒。

无独有偶,上海同样传出严查“经营贷”。日前,网上流传着一份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落款为某股份银行上海分行,疑似上海的“第一张罚单”。

告知函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将有权进行法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于被查出违规使用经营贷,银行要求其3月底前归还500万经营贷,否则将要起诉并查封房产。

《国际金融报》记者向上海某股分行信贷客户经理了解情况,证实了“提前还款”的处理方法确实存在。

该信贷客户经理透露,最近银行自查,查到异常情况,例如本人和直系亲属近期有新增房贷记录,或者有结清房贷情况,便会实行催收,要求在3月中旬前还款。

今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督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

如火如荼的自查正在展开,不少试图利用“经营贷”购房的个人面临着提前还款的压力。

记者注意到,3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行政处罚”一览中公布了一则“罚单”,则是针对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台州分行开出。

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显示,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市场;未经成本测算,银团贷款联合收费;贷款审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主体不合规等。

基于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为依据,决定对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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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和讯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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