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源:法院未委任控股股东的清盘人

观点地产网讯:2月22日,对于控股股东方正资讯被裁定清盘一事,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补充公告称,公司获告知,于2月18日,已颁布经盖印的裁定书,其反映于2月1日举行的针对该呈请的押后聆讯作出的判决。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资料获悉,此前于2月2日公告中,北大资源获告知,针对该呈请的押后聆讯已于2月1日举行,法院已于当日裁定:方正资讯清盘;及任命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杨磊明、何国梁及黎嘉恩作为方正资讯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据悉,清盘人具有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接管方正资讯的财产及以招标或私人合约方式出售方正资讯的任何财产,并具有权力将全部财产转让予任何人士或分批出售。

于公告日期,方正资讯持有3,850,134,407股北大资源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0.01%。

如上文所述,清盘人具有权力出售方正资讯的任何财产,其中包括上述北大资源股份。因此,任命清盘人可能会导致出售北大资源股份,而倘若任何买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取得北大资源30%或以上的投票权,则可能会触发收购守则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

但在此前公告中,北大资源表示运营正常,法院尚未发出经盖印的裁定书,当法院发出经盖印的裁定书时,公司或会在必要时另行刊发公告。

在最新公告中,根据裁定书及该判决,北大资源对此补充及澄清称,法院没有委任方正资讯的清盘人;及根据条例,香港破产管理署署长须因其职务成为方正资讯的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

同时,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等有关条例,临时清盘人具有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接管方正信息的财产及以公开拍卖或私人合约方式出售方正信息的任何财产(包括目标股份),并具有权力将全部财产转让予任何人士或分批出售。

因此,任命临时清盘人可能会导致出售目标股份,而倘若任何买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取得本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权,则可能会触发收购守则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

(责任编辑:徐帅 )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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